背景概况
《世界记忆名录》是指符合世界意义、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国际咨询委员会确认而纳入的文献遗产项目。世界记忆文献遗产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延伸,侧重于文献记录,包括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机构保存的任何介质的珍贵文件、手稿、口述历史的记录以及古籍善本等。
记忆文献遗产反映了语言、民族和文化的多样性,它是世界的一面镜子,同时也是世界的记忆。但是,这种记忆是脆弱的,每天都有仅存的重要记忆在消失。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世界记忆计划,来防止集体记忆的丧失,并且呼吁保护宝贵的文化遗产和馆藏文献,并让它们的价值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世界记忆名录分为世界、地区和国家三级,申报文献遗产根据其地域影响力,分别列为不同级别的名录。
名录层级
世界记忆项目有国际、地区和国家三级委员会和三级名录,建立不同名录的目的是强化文献遗产的保护工作,将世界记忆网络编织得更加细密。三个层级的名录互为独立,由国际、地区和国家委员会分别负责管理。每个名录的选择标准基本一致,但根据所属文化背景的不同稍作调整。三个名录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它所收录的文献遗产的地域影响力。
世界上文献遗产的数量非常庞大,单一名录不仅难以操作而且不切实际。按地理区域建立的名录使我们可以借助各地区和国家的专业人士和当地资源参与提名的评审工作,而在只有一个名录的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
三个名录的重要性没有主次之分。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眼里,三个名录同等重要,所有的提名都具有相同的价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每一个提名的重要性。
当前收录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世界记忆名录》共收录了来自119个国家和地区的共计429项文献遗产。全部文献遗产清单及介绍,可参见“世界记忆名录文献遗产检索”。
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有13项档案文献遗产收录入《世界记忆名录》,此外另有12项文献遗产收录进入《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详细文献遗产清单及介绍,可参见本页面的的《世界记忆名录》在中国和《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在中国。